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相关资料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能股份”)
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
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
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能电池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3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660 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 41.79 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 487,271.4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14,298.09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1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02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
责任和义务,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审批手续,确保专款专
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号 (万元) 资金(万元)
天能集团(河南)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天能动力能源
有限公司
天能电池集团(安
徽)有限公司
小计 86,439.44 83,937.82
天能帅福得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大容量高可靠性起动启停电池建 浙江天能汽车电池
设项目 有限公司
国家级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
目
合计 383,736.70 359,455.48
注:绿色智能制造技改项目包括了实施主体为天能集团(河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的新型高能量铅蓄电池信息化智能制造产业化升级改造项目;实施主体为浙江天能
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的绿色智能制造技术改造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天能电池集团(安
徽)有限公司的年产 912 万 kVAh 铅酸蓄电池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
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
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投资产品不
得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
子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
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该等投资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亦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银行、明确现金管理金
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
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
使用资金,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
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
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同时,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业
务。
现金管理产品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项的规范运行,
并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
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
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含本数)的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此事项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议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
行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能股份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天能股份本次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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